关于公布“呼吸、血液、泌尿、眼科”4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
2026-02-02

我院根据《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类、血液类、泌尿类、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赣医保字〔2025〕5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我院实际开展规范整合后新执行的相关项目有665条,废止141项,于2026年2月1日执行。现将相关类项目价格公示如下:


上一条:关于赣县区第三人民医院口腔CT公开征询结果公示 下一条:关于公布“康复类、精神治疗类、妇科类”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